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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原创]汐汐成长记新篇(2008.3.3更新,汐汐近照。)

 
楼主: 媚行者
发表于 2006-4-28 14:43 |举报
532972433 楼主
谢赞,祝宝宝快乐家庭幸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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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8 生气,婆婆用脏盆子洗汐汐的衣服!


很生气,也很郁闷。这几天汐汐不舒服,时不时咳几声,吃奶的时候会表现恶心,吃后容易吐奶。


我在家的时候,都是我带汐汐,喂水,喂奶,抱她哄她睡觉。因为我一般是中午十二点左右出门上班,下午就只有交给婆婆带。婆婆经常一下午只喂她吃一次水,一次奶,换一次尿不湿。


昨天汐汐吐了三次。我没上班,抱着她,吐了再喂,吐了再喂,想办法,尽量满足一天所需要的热量。今天早上实在困得不行,让婆婆给汐汐喂。


她喂汐汐的时候,汐汐哭得很厉害。婆婆说汐汐饱着呢,不想吃。我说四五个小时没吃东西,怎么会不饿?其实是因为婆婆放奶嘴进汐汐嘴巴里的时候,老是和汐汐的舌头打架,汐汐当然会哭了。


看她折腾半天,汐汐也没喝上一口奶,实在忍不住,只好爬起来,我喂吧。汐汐在我怀里很快安静,大口大口地吮奶瓶,吃得很用力。120ML的奶量,汐汐吃了一个半小时。


二个小时后,我给汐汐洗好澡,一点点,又花了一个小时,喂她吃下120ML。这时候,汐汐已经很困,想睡觉。


结果。看到钟上班了,我把汐汐交给婆婆。嘱她小心,别让她吐了。我在楼下吃饭,听到婆 婆在房间大声地逗弄汐汐,又说我给她穿衣服少了,要找背心给她穿上。我提醒,别动得太厉害了,小心吐奶。


话落下。就听到哗哗的吐奶声。跑上去,看到一地的奶液,汐汐哇哇大哭。婆婆手里拿着背心,说是正想给她穿上。唉,真是,我心里很恼火。没说话,把汐汐抱过去,重新泡奶,重新喂,索性请假,不上班了。


婆婆说,你整天不去上班,人家有意见的。我说,管她呢。不上班,让老章养。


婆婆估计也很生气。汐汐换下的衣服,我要放洗衣机洗,她不让,说费水费电,这个家根本不够我们开支。我说,这个不用省,总能开支得起。她说,这个钱去哪里找?我说,那就不用你操心了。


婆婆气乎乎地,把汐汐衣服扔进一只盆子里。我气死,这盆子,是平时用来拖地板洗拖把洗抹布的!!


我马上说,妈,汐汐衣服不是有专门的洗衣机和桶子吗?不好和大人用的盆子混在一起的。


婆婆不理我。她说,哪有这么多讲究!


我太生气了,看在她是老章妈的份上,我忍了,走回房间,眼不见为净!


又花了一个多小时喂汐汐喝奶,越想越恼,真是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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媚行者 (楼主)
151
十三级宝宝 | 发表于 2006-6-13 14:26

昨晚实在太累,汐汐又实在不听话,我这当妈失去耐心,忍不住打了汐汐屁股,看到她嚎啕大哭,我也跟着哭,好难过啊![em10][em26]

后来还和老章发生了冲突。最后冷静下来,两人在露台上谈了很久。谈这次他妈的离去,谈有孩子之后夫妻的矛盾,谈请保姆后可能发生的种种。

汐汐今天去城西医院拿上周做的微量元素检测,还好,正常的。但称了一下,体重一点也没长,不到6公斤。天啊,半个月了,一点肉也不长!

[em29][em18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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媚行者 (楼主)
152
十三级宝宝 | 发表于 2006-6-13 14:31

我脾气是很坏,汐汐估计遗传我了这不好的脾气,真没办法。老章说,看以后你们谁服谁?

我跟老章说了,婆婆走就走了,两人都是好强的女人,在一个家庭里磕碰太多,这关系破裂是迟早的事情。

就这样吧,多少父母以前带二三个孩子,又有什么三头六臂,不是都咬牙过来的?

[em09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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媚行者 (楼主)
153
十三级宝宝 | 发表于 2006-6-13 20:51

偶在没生孩子之前就决定,孩子十八岁前的生活由父母负责。成年之后一切自理。所以,我不担心汐汐的青春叛逆期,想当年,偶妈经常拿着大刀和竹棒通街追杀偶,偶在日记里通篇痛恨父母,不是也这么过来吗?打归打,骂归骂,现在母女关系照旧亲密。

偶不管生的是女儿还是儿子,一律三不。不掏养老费倒贴,不同住,不替管孙辈。

至于偶婆婆,想什么时候来看孙女都欢迎。偶会很客气地招呼她。但,婉谢她在偶家再动手做任何家务。

[em10][em09][em09][em09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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媚行者 (楼主)
154
十三级宝宝 | 发表于 2006-6-13 21:34

嗯,佳佳妈,你说得对。多一个人对汐汐好是她的福气。婆婆对汐汐是没话说,但拿小孩子来和大人赌气,偶是不高兴的啦。

偶太直了,不会委婉处事,经常得罪人不自知。婆婆对偶老早看不顺,这次是借题发挥罢。

当别人不喜欢你的时候,你的存在就是错误。

[em28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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媚行者 (楼主)
155
十三级宝宝 | 发表于 2006-6-14 12:17
以下是引用tinacjr在2006-06-14 09:15:17的发言:

晕哦,我记得媚以前说过一定要招上门女婿的哦,说不能然宝贝女儿受婆家的气,怎么这会又来个三不主义了呢?一会一套啊.................


想是这么想的,但肯定不现实。谁知道将来怎么样阿,我跟老章说,福气自修,把女儿养大完成任务,下半辈子活回自我吧[em04]


[em04][em04][em04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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媚行者 (楼主)
156
十三级宝宝 | 发表于 2006-6-14 15:55

那天早上,我就已经向婆婆道歉了啊,希望她不要介意,我当时是太急躁了。但她不买帐啊,口口声声说在这里呆不牢,说我反正喜欢在家里带孩子,我一个人带也可以的。老章说我要上班的,她走了我们肯定要请保姆的,她也不吭声。

那天中午,我们做了饭请她吃,她看到我坐她边上马上就板起脸,站起来,不要和我坐一起,自己端碗站在厨房里吃,我和老章挺不是滋味。她把自己搞得这么委屈干什么呢?无非是想让老章看到,让老章对我充满怒火,借此来教训我。

她和我赌气,要我去求她回来,我是不肯的。老实说,我虽然脾气急,但一直以来没对她有任何不尊重。我们的矛盾全因为她心疼老章,看不过眼老章总是让着我。她在这里,天天使小性子,动不动就向老章告状,嘀咕这嘀咕那,搞得老章很烦,我很反感。我就不明白呢,她的儿女可以向她大吼大叫发脾气,她觉得理所当然。当媳妇的偶然冲她嚷一句,她就要死要活了?说到底,是婆婆的尊严在作怪吧,认为媳妇就应当低声下气?我尊重她是长辈,在她数落我的时候我都是默不作声,从不反驳,她骂我什么都不要紧,反正我听不懂。

我感谢她帮忙,因为照顾汐汐,本来这应该是我们自己的义务,而不是她的。她肯帮,是人情,不肯帮,是道理。

[em04][em04][em04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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媚行者 (楼主)
157
十三级宝宝 | 发表于 2006-6-14 17:37

今天仍然留在家里指导保姆哄喂汐汐。


汐汐已经开始认人了,刚开始在她怀里大哭,二天下来,已经不再抗拒。就是吃奶的时候难啊,扭来扭去,哭得满头汗,身上的衣服尽湿。总是要费很大力气哄啊跳啊唱啊,累。


保姆说,汐汐不吃奶的时候很好玩,很乖,怎么吃奶了就这样难弄。说我们给她养成了太多坏习惯,比如哄睡了吃,拿玩具逗着她来吃等等。


我跟她说,没办法啊,我们汐汐和足月儿不一样,属于难养型婴儿,要特别的小心,细心,耐心。


她点头称是。说她说话很直的,有什么说什么,请我不要介意。我说好阿,我也是有什么就说什么的人,大家多了解相处容易点。


今天起,放手让保姆独自给汐汐洗澡。还蛮细心的。

[em04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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媚行者 (楼主)
158
十三级宝宝 | 发表于 2006-6-14 23:15
以下是引用colorofwind在2006-06-14 19:43:13的发言:

以下是引用媚行者在2006-06-13 20:51:32的发言:

偶在没生孩子之前就决定,孩子十八岁前的生活由父母负责。成年之后一切自理。所以,我不担心汐汐的青春叛逆期,想当年,偶妈经常拿着大刀和竹棒通街追杀偶,偶在日记里通篇痛恨父母,不是也这么过来吗?打归打,骂归骂,现在母女关系照旧亲密。


偶不管生的是女儿还是儿子,一律三不。不掏养老费倒贴,不同住,不替管孙辈。


至于偶婆婆,想什么时候来看孙女都欢迎。偶会很客气地招呼她。但,婉谢她在偶家再动手做任何家务。


首先, 孩子的青春期是早于18岁的, 其次媚既然自己都不肯给女儿将来看孩子, 可见已知道那是个吃力不讨好的事情, 为什么不能对婆婆多体谅一下呢. 按照媚的说法, 婆婆是因为"心疼老章, 看不惯老章处处让着我", 才对媚不满的. 我觉得做妈的有这个想法也无可厚非啊. 如果你家女儿成家后让着你女婿, 你这个做娘的会不会心疼呢.


我在网上很多年, 在媚的贴子里是第一次说重话, 拍人, 并不是因为媚做了什么了不得的坏事, 只是因为媚的言行触到了我生命中最痛的痛处, 让我想起了一个人, 那就是我妈. 和媚一样, 我妈也是脾气不好, 脾气来的时候说话不顾及别人的感受. 说的好听一点就是"刀子嘴豆腐心", 其实就是太自恋, 太爱自己, 不愿意为别人着想. 以前我会觉得我妈很苯, 这么出口伤人, 完全是损人不利己. 可想想, 我妈不应该苯啊, 好歹也是受过高等教育, 还出过几本书 (这点也和媚相似). 那只能解释为自控能力差了. 后来看了媚在一个贴子里的解释, " 我知道自己脾气不好, 但不想改, 也改不了" (大意如此), 才恍然大悟. 一个人知道自己的缺点, 居然还错得如此理直气壮, 真让人叹为观止. 可见并不是媚或我妈苯, 是她们太爱自己了, 以至于连自己的缺点都一并爱了过去, 舍不得去掉了. 那好, 看看我和我妈现在的关系吧. 我并没有和我妈闹翻, 终止母女关系. 相反地, 我和我妈很客气, 客气到比朋友还客气. 我对我妈说话一向小心翼翼, 生怕一言不和, 她就口无遮烂. 那种相处的感觉真的好累, 或许我妈自己不太觉得, 但我甚至觉得给她打电话都是一种负担. 每次打电话前都要暗暗祈祷, 希望电话里不要吵起来, 更谈不上母女之间所谓的无话不谈了. 我想我的性格是比较软弱, 所以会和我妈发展成现在这样. 如果我和媚一样是个暴脾气, 或许早就和我妈闹翻了. 据此类推, 汐汐和媚将来的关系很可能发展成以上两种关系中的一种. 要么象我和我妈那样客气, 要么就是大家对吵, 我不知道媚会喜欢哪一种.


所谓"女子本弱, 为母则强". 这个"强"字, 我的理解是做母亲的应该有坚强乐观的性格, 善良包容的心, 而不是在和人相处中要处处站上风, 得理不让人. 想想这个坛上棒棒的母亲, 还有另外一个也有脑瘫儿的父亲, 我们真得应该知足了. 我们有个健康正常的宝宝, 就应该谢天谢地, 惜福了, 哪敢要求更多. 按照老人的说法, 不知道惜福的孩子, 是福薄的, 会把自己命中应有的福份都折光的.


我这么说并不是说媚的婆婆就是对的, 所以我并不赞成媚把婆婆接回来. 按照媚的脾气, 就是婆婆这次回来了, 将来还是有得吵. 可对老人, 就一定要论个我是你非吗. 即使是媚比较有道理, 就伏低做小一回, 哄哄老人, 也算是尽了孝道吧, 反正将来又不住在一起, 要受委屈将来也不见得很有机会.


至于保姆的问题, 老实说我觉得又要收拾屋子, 又要带一个比较难带的早产儿, 只付900元, 实在有点----. 不过或许杭州的生活水平比较低, 这里我不便做评论. 不过要保姆带孩子好, 首先要主人家体谅尊重保姆. 媚可以只让保姆带孩子, 屋子就自己收拾吧, 反正没有你女儿的时候, 你不也是自己做家务的吗.


最后再唠叨一句. 坛子里很多姐妹, 包括我都曾经向你指出过你的喂养方式有问题. 汐汐是早产儿, 肠胃还没有发育完全, 所以才会造成吐奶. 你在她吐了之后, 立刻强制再喂, 只会造成她肠胃的负担. 如果是你婆婆这么喂孩子, 你可能又会不满了吧. 你和你婆婆都不是什么育儿专家. 在你看来, 你婆婆对孩子的某些举动是拿孩子出气给你看, 你婆婆何尝不是这么认为呢.


得罪婆婆事小, 毕竟婆婆还是外人. 老章和你女儿才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. 如果因为你的脾气伤害了你与他们之间的感情, 到时候再争论谁对谁错, 又有什么意义呢?


十分感谢你的回帖,而且一语中的。


也十分抱歉,触到你的痛处。


偶和你妈脾气确实相似。偶妈脾气也如此。想将来,汐汐也极有可能如此。要么疏离,要么客气。都无所谓。


偶的的确确是非常自恋,非常自爱的人,说得难听,就是太把自己当回事。


偶和婆婆,说穿了,哪有大是大非呢。许多的小磨擦,观念不同,生活方式,做人习惯不同,才会造成今天的遗憾。她心疼儿子,可以,但别处处强替出头。更别总是话里有刺的明褒暗贬,厚此薄彼。如果你有这样的婆婆,你会开心吗?如果我的女儿处处让着她爱的人,只要她认为值得,只要她们快乐,我不会有意见。


不是没哄过她,平时我也会送她东西,给她买衣服,带她去吃馆子。但过后她都会嘀咕,觉得我不过是用她儿子的钱来白开心。如此,反而大家都没趣了。


这次不欢而散,依我婆婆性子要记一辈子,我却无所谓。奇怪,她在我最脆弱的时候伤害过我,我怎么没记性呢?可见我太过没心没肺。好几回,她对偶尖声高骂的时候,偶从不理会,当没听见,当没这回事,因为念在她对汐汐好,偶忍了。


尽孝道有很多方式,敬而远之也是一种。你说呢?


偶不会和婆婆老死不相往来的。偶的性格就这样,当时生气,过后也就完了。电话里,我照旧会亲亲热热地唤她一声妈,告诉她汐汐的情况。但我是绝对不会同意她回来我家里长住了。我请保姆干活,出钱买来舒心,值得。


说到保姆,杭州住家保姆起步价行情是800至1000。一年后视她做得好坏适当加工资。900块,除了作家务,管半天孩子,不用起夜。偶和老章下班后她基本就休息了。我认为这价钱十分合理,我同事们还觉得贵了。


这二天观察下来,保姆做家务手脚是麻利的,但对汐汐的喂养习惯还有待熟悉。我对她没特别要求,卫生空下来能搞多少算多少。主要是照顾好汐汐。但目前看来,很难。汐汐实在难带。她已经有畏缩情绪。


很久前,听从你们建议,我对汐汐吐奶后都是喂些白开水,半小时后再重喂的了。她能吃多少算多少。但小家伙实在难弄,一点点不如意,尖声哭叫起来没完没了,令人头皮发麻。保姆一再说吃不消。

[em02][em02][em0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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媚行者 (楼主)
159
十三级宝宝 | 发表于 2006-6-14 23:51

另外,补充一点,偶将来不打算替女儿看孩子,并不是觉得这是吃力不讨好的事,而是坚持,照顾孙辈不是我们做老人的义务。帮是人情,不帮是道理。


偶是自私的,没错。偶永远把自己放在第一位,老了也有自己的生活规划。偶辛苦攒的钱将来也不会留儿孙。偶要在有生之年,走遍想去的地方,吃遍想吃的东西。


早在接汐汐回家之前,我就提出请保姆干活,公公婆婆可以经常来看看。但遭到他全家人反对,认为这个钱干么白给别人使,公公婆婆说,如果我们请保姆,就是明显的嫌弃他们不中用,这话放出来,我们只有罢休。


到今天,争论谁对谁错没意义。但感谢大家意见。


[em03][em03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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媚行者 (楼主)
160
十三级宝宝 | 发表于 2006-6-15 00:15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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